个人名义发票能否报销单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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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收款方以个人名义开具盖单位章能够报销吗
发票收款方以个人名义开具,却盖单位章不能够报销。
发票收款方以个名义开具,却盖单位的章,是不符规定的发票,具体如下:
1、发票收款方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说明收款人是个人,或是个体工商户,只能盖个人的签名章,或个体工商户的章;
2、发票收款方只有以单位名义开具的,才能盖单位的章;
3、发票收款方以个名义开具,却盖单位的章,是不符规定的发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接受,并且不能作为合法的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发票抬头是个人,可以报销入账吗
发票抬头是个人可以报销入账。
个人抬头凭证属于可税前扣除凭证,前提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常见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2)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员工出差购买的飞机票、意外保险、签证费;
(3)办公通讯费:符合条件的通讯费,手机登记为员工个人,发票也开给个人;
(4)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5)企业招聘员工,聘请专家、顾问等,承担对方来回差旅费用(飞机票等是相关个人的名字,并且对方还不一定是公司的员工);
(6)企业请个人办理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个人办理事项发生的费用由公司负担,比如差旅费,个人取得抬头为个人名字的发票向企业报销。
扩展资料:
个人为发票抬头的还需要以下条件方可入账:
1、取得发票抬头为员工个人,是由客观原因决定的,某些支出,发票抬头只能开员工个人而无法开具给企业;
2、相关的支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应该由企业负担。即根据收入相关性原则,从根源和性质上来说个人费用是为企业取得收入发生的必要的支出,应由公司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发票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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