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保险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职工保险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阅读完,希望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
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意外保险如何做账
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意外保险如何做账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应作为福利性开支,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贷:银行存款
给员工交纳保险,分为基本社保和商业保险.基本社保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设置社保明细科目归集公司负担和员工负担的计提、代扣和缴纳核算处理;商业保险按职工福利在应付职工薪酬下的员工福利明细科目归集核算.
如果是全额为员工买的商业意外险可以计入福利费,计提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具体看员工在什么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为公司财产买的保险计入管理费用:
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应做什么会计分录
1、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工资
贷:现金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
2、单位向社保部门统一支付保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
贷:银行存款
3、月末,分配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借:管理费用--工资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复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意外保险如何做账?按照财税的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意外保险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之内,所以在做账时通过管理费用下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方法,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费会计如何处理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费会计如何处理
一、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费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3年2月9日财企[2003]61号)规定,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企业按照内部议事规则,经过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在实际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企业破产,法人所购买的商业保险如何处理继续有效,不受任何损失,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企业欠劳保数年如果调出保险费如何处理如果你自己补交了,那么破产以后也没的报销了
因为企业破产是要补交社保的,但是你自己补交了,就不能享受了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意外伤害险”科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给员工保险,实际该如何处理?如按我公司是:6月申报入职(发生月6月),公司实际缴纳给社保局是7月;6月发工资(发生月5月)预扣6月社保个人部分,免得有离职少扣的问题;申报地税与社保无关。
社保个人部分无论是先扣还是后扣,在会计科目上会出现“借方”或“贷方”余额,这个数如果遇到每年一度的社保调整方会变化,否则每个月都是一样的。如果到个人明细,到离职时应为0。
企业如何给员工上商业保险?一:企业给员工上商业保险:
依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确有着严格的规定,但那也仅是严格规定了险种及范围,并没有完全禁止,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介绍说: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
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企业按照内部议事规则,经过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在实际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约束的行为主体是“职工”,企业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无论开具何种形式的发票,都应由职工本人承担,不能由企业报销。企业按照规范的内部控制流程,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是允许的。并指明了列账渠道,奖金,列作应付工资,作为职工福利的,则作为应付福利费。
“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财务及税务管理体制下,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分工是不同的,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为是否合法主要由财政部规范,而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涉税问题则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规范。
二:免税,抵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抵税
三:工伤和意外:
两个不能同时申请,需有先后顺序。因为保险都遵循补偿原则,即会扣除您从其它地方已经赔付的金额,对剩下的一部分进行赔付,总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总的花费。有此也体现了保险保障的损失而不是盈利的性质。
为了做到这样的限制和规范,对于申请第一家,需提供发票等就医资料原件。申请第二家,有以下申请流程:
假设A为客户上一家已获得理赔的渠道,B为客户准备申请理赔的保险渠道。
流程:
1、从A处取得分割单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分割单也叫结算单)
2、再和其它资料一并提交到B公司,申请理赔(B会扣除掉A已经赔付的金额,再减去免赔额和自费项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赔付)
企业如何给员工办商业保险?一:你可以给你公司的人员考虑上团体意外险,最简单的有100元保10万,包括附加的1万医疗。复杂的一点可以是190元左右保20万,包括附加的意外医疗2万,意外住院津贴100元每天的等等。二:你可以给公司的人员上团体寿险,这个比较贵一点,因为不管是意外还是其它状况都给赔付的。三:给公司员工上大病险,这个当然也比较贵一点了。四:我想这四,就不用说了,就是社保了,对于司来说,这个作为对员工的福利是再好不过的了。五:对于员工中特别重要的人员,可以采取团险个做的方法,就是为了要留住公司中重要的员工,单独为他们上的寿险,员工在公司其间可以以公司老板作为投保人对公司员工投保,受益人是老板或员工都是可以的。如果员工不在公司上班,这个险可以采取退保或是更改投保人的方式转给员工自己交都行,这就要看员工在公司的表现如何了。
企业员工请假扣除工资部分会计如何处理?工资表中增加一列扣事假工资就行了,会计处理上直接冲减费用就行了,当然也可以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是否要扣企业所得税,如保做帐?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的商业保险该如何做帐?做在预提费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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