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其他货币资金的变动?
相信很多人对如何应对其他货币资金的变动?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如何加强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和控制
1.健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就加强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切实解决企业间的账款和企业内部欠款回收问题,根据有关政策,结合自己的体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1)建立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台账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客户设立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台账,详细反映内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各个客户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
(2)实行终身负责制。对应收账款实行终身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制。谁经手的业务发生坏账,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该企业,都要追究其责任。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并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
(3)加强内部牵制制度。按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原则,企业在财务部下设应收款监察小组,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由财务负责人带领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对营销进行核算和监控,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每一笔应收账款都进行分析核算,保证应收账款笔笔相符,规范经营环节和操作程序,使经营活动系统化、规范化,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
(4)改进内部核算办法。针对不同的销售业务,如公司与购货经销商直接的销售业务、办事处及销售网点的销售业务、产品退货等,分别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与程序加以区分。
(5)建立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年度清查制度。每年年终时,有专人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清楚,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依笔者经验,对其他应收款应及早清理,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一笔业务一清的规定。
(6)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控制度。针对应收账款在分期付款或赊销业务中的每一环节,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其他应收款要严格控制借出金额,认真核定备用金,及时收回代企业内部职工垫付的一切款项。努力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控制程序。
2.强化客户信誉度的评估管理
企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中有些方面做得不够,如对用户信用状况的分析、顾客的背景了解以及账龄分析表的编制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不足。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
(1)检查用户是否突破信用额度。企业对用户提供的每一笔分期付款或赊销业务,都要检查是否有超过信用期限的记录,并注意检验用户所欠债务总额是否突破了信用额度。
(2)掌握用户超过信用期限的债务,密切监控用户已到期债务的增减动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提醒用户尽快付款。(3)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平均收账期,观察流动资金是否处于正常水平。企业可通过该项指标与以前实际、现在计划及同行业相比,来评价应收账款管理中的成绩与不足,并修正信用条件。
(4)定期编制账龄分析表。结合年终清查,检查应收账款的实际占用天数,企业对应收账款收回情况的监督,可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据此了解有多少欠款尚在信用期内,有多少欠款已超过信用期。对未超出信用期的应收账款要及时监督,避免造成坏账。年终清查时,如有大部分应收账款超期,企业就应检查其信用政策的使用是否得当。而对于其他应收款来说,由于债务人为本企业内部职工,报账与收回欠款相对容易,也易于监控,不必纳入信誉度评估管理。
3.加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催收责任制度
无论组织和管理模式如何严密,也有出现漏洞的时候。当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不可避免地发生时,有效的收款工作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心就显得尤其重要。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应当依法理财,对到期的应收账款,应当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
(2)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应采取多种恰当的方式催收。根据款项及金额大小,可采取信函通知、电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等方法,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应考虑成本效益问题。对造成逾期应收账款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企业应在内部以恰当的方式给以警示,并让其接受员工的监督。
(3)确定合理的追款策略。如客户属于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经努力可改善经营环境者,企业可暂缓收款,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
(4)对逾期金额较大的企业,经协商不能收回欠款的,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目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法院都非常重视执行工作,特别是对难案、硬案、久案又加大了执行力度,使债权人的权益有了保障。
(5)对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则采取扣个人工资清欠、内部通报批评等,对情况较严重的可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个人拖欠特别严重的也可诉诸法律,以便挽回企业经济损失。
如何识别财务报表的真假
识别财务报表的真假,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专业人士,很难能够识别。下面就给你介绍下基本的识别方法,仅供参考学习。
一.首先通过分析会计报表项目间的基本平衡关系来辨别会计报表的真伪,如果会计报表不满足下列平衡关系,则可以判断该会计报表编制存在错误。
财务人员也可以根据下列公式检查自行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否正确。基本平衡关系如下: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
3、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当年损益及调整事项;
4、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利润=收入-费用;
5、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注:新利润表无利润分配项目,需根据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勾稽);
6、现金流量附表中“净利润”=利润表中“净利润”;
7、现金流量主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附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现金流量主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现金流量附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会计账面余额中“本年初余额”=“上年末余额”
二.对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加以判断
通过对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判断会计报表是否符合逻辑,为如果存在逻辑矛盾,则存在重大的虚假嫌疑,可以根据此线索进行追查,以判断真假。
1、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或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
2、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
3、投资人可以将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目期末与期初的差额,与固定资产平均原始价值比较,匡算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与企业往年以及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复核折旧费用计提的总体合理性。
4、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平均余额以及借款利息率,复核、匡算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其主要构成为借款利息)的合理性。
5、如果流转税占收入的比例在不同期间变化幅度较大,或与同行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则该企业收入或流转税可能不真实。
6、如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突然下降,或者显著低于同业水平,则公司虚增收入或者偷漏税款的风险较大。
7、如果账面税率(利润表中“所得税”与“利润总额”之比)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大部分税前会计利润在税法中不能确认为应税所得,这种显著差异无疑折射出公司存有虚假利润或偷逃税款之风险。
8、一般企业不存在现金等价物,其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包括的内容大多与“货币资金”口径一致。关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勾稽关系是否合理,如果差额较大则存在重大嫌疑。;
9、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增加(减少)
,一般对应现金流量附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或流出量的减少(增加)
。应注意关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项目的变动(期末与期初差额)
,与现金流量附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连动关系是否合理。
10、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增加或减少,一般对应现金流量附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的增加或减少。
11、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项目的增减变动金额,复核现金流量附表中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合理性。
12、财务比率分析
财务比率分析是指将财务比率作纵向以及横向的比较,以期发现重大的或异常的波动来判断会计信息是否可靠。如将本期的财务比率与前期、计划、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等。
财务比率的评判标准通常有经验标准、历史标准、行业标准等。经验标准是在财务比率分析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标准,它的形成依据大量实践经验的检验。如流动比率为2∶1
,速动比率为1∶1等(笔者注:由于环境的变化,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对企业偿债能力经验值的修正:流动比率,
150%以上为优良型、100%-150%为普通型、100%以下为不良型;速动比率,75%以上为优良型、50%-75%为普通型、50%以下为不良型)
。再如,当流动负债对有形净资产的比率超过80%时,企业就会出现经营困难;存货对净营运资本的比率不应超过80%等,都是经验标准。还有,资产负债率<70%(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净资产收益率≥6%(上市公司配股及增发条件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资金综合使用成本等。历史标准是以企业过去某一时间的实际业绩为标准。将企业本期财务比率与历史标准比较,可以发现相关会计报表项目重大的或异常的波动。
一.首先通过分析会计报表项目间的基本平衡关系来辨别会计报表的真伪,如果会计报表不满足下列平衡关系,则可以判断该会计报表编制存在错误。
财务人员也可以根据下列公式检查自行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否正确。基本平衡关系如下: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
3、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当年损益及调整事项;
4、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利润=收入-费用;
5、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注:新利润表无利润分配项目,需根据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勾稽);
6、现金流量附表中“净利润”=利润表中“净利润”;
7、现金流量主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附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现金流量主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现金流量附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会计账面余额中“本年初余额”=“上年末余额”
二.对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加以判断
通过对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判断会计报表是否符合逻辑,为如果存在逻辑矛盾,则存在重大的虚假嫌疑,可以根据此线索进行追查,以判断真假。
1、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或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
2、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
3、投资人可以将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目期末与期初的差额,与固定资产平均原始价值比较,匡算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与企业往年以及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复核折旧费用计提的总体合理性。
4、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平均余额以及借款利息率,复核、匡算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其主要构成为借款利息)的合理性。
5、如果流转税占收入的比例在不同期间变化幅度较大,或与同行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则该企业收入或流转税可能不真实。
6、如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突然下降,或者显著低于同业水平,则公司虚增收入或者偷漏税款的风险较大。
7、如果账面税率(利润表中“所得税”与“利润总额”之比)显著小于法定税率,则说明大部分税前会计利润在税法中不能确认为应税所得,这种显著差异无疑折射出公司存有虚假利润或偷逃税款之风险。
8、一般企业不存在现金等价物,其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包括的内容大多与“货币资金”口径一致。关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勾稽关系是否合理,如果差额较大则存在重大嫌疑。;
9、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增加(减少)
,一般对应现金流量附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或流出量的减少(增加)
。应注意关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项目的变动(期末与期初差额)
,与现金流量附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连动关系是否合理。
10、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增加或减少,一般对应现金流量附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的增加或减少。
11、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项目的增减变动金额,复核现金流量附表中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合理性。
12、财务比率分析
财务比率分析是指将财务比率作纵向以及横向的比较,以期发现重大的或异常的波动来判断会计信息是否可靠。如将本期的财务比率与前期、计划、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等。
财务比率的评判标准通常有经验标准、历史标准、行业标准等。经验标准是在财务比率分析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标准,它的形成依据大量实践经验的检验。如流动比率为2∶1
,速动比率为1∶1等(笔者注:由于环境的变化,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对企业偿债能力经验值的修正:流动比率,
150%以上为优良型、100%-150%为普通型、100%以下为不良型;速动比率,75%以上为优良型、50%-75%为普通型、50%以下为不良型)
。再如,当流动负债对有形净资产的比率超过80%时,企业就会出现经营困难;存货对净营运资本的比率不应超过80%等,都是经验标准。还有,资产负债率<70%(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净资产收益率≥6%(上市公司配股及增发条件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资金综合使用成本等。历史标准是以企业过去某一时间的实际业绩为标准。将企业本期财务比率与历史标准比较,可以发现相关会计报表项目重大的或异常的波动。
关于如何应对其他货币资金的变动?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