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封条加贴有哪些要求?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会计凭证封条加贴有哪些要求?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阅读完,希望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
会计凭证加贴封条的要求有什么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会计凭证作为记账的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和经济资料。本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可能因为各种需要查阅会计凭证,特别是发生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时,会计凭证还是依法处理的有效证据。因此,任何单位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后,必须将会计凭证按规定的立卷归档制度形成会计档案资料,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不得任意销毁,以便日后随时查阅。
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主要有: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部门在依据会计凭证记账以后,应定期(每天、每旬或每月)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将各种记账凭证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由装订人员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3、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各称和编号,以便查阅。对各种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押金收据、提货单等,以及各种需要随时查阅和退回的单据,应另编目录,单独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分别注明日期和编号。
4、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会计凭证保管要求有哪些
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称为会计凭证保管。会计凭证作为重要的会计档案和经济资料,每个单位都应建立保管制度,妥善进行保管。那么保管会计凭证有哪些要求?
会计凭证保管的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一个月结一次账,到月底的时候装订成册,其目的是防止散失。
2.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因为原始凭证反映的是企业的经济活动,很可能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且容易遭别人篡改;所以原始凭证不得外借,而且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如有特殊原因其他单位确实需要使用时,需要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3.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
比如一本有上千张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需要多装几本。
4.对各种重要的原始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分别注明日期和编号;
押金收据、提货单等就是重要的原始凭证,需另编目录,单独保管。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举个例子,A是一家上市公司,设置了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年12月31日年度结账后要封账,此时可以先不移交给该公司的档案部门,可以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再移交。原因主要是:在处理的应收应付问题时,可能还会需要用到年的会计信息。如果当时就移交给档案部门,查询相关信息需要跨部门,走流程,就比较繁琐。因此,处理完应收应付问题后再移交,比较方便做账。
再举一个例子,B是一家规模不大的企业,没有设置档案机构,这时可以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是不能指定出纳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原因主要是:会计档案相当于凭证、账簿,出纳是管钱的。不能既管钱又管账,目的是防止发生篡改的情况。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将一本凭证销毁相当于原始凭证的证据没有了,因此期满之前不得任意销毁,哪怕达到保管期限,也不能立即销毁,要走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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