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适用哪些商品与服务?
关于消费税适用哪些商品与服务?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周边号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
哪些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如下:
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等。
2、酒及酒精:包括白酒、啤酒、果酒、黄酒、其他酒和工业酒精等。
3、化妆品:包括香水、香水精、护肤护发品等。
4、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表。
5、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构成,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
6、木制一次性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一次性筷子。
7、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地面装饰材料。
8、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辆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9、小汽车:是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除专用乘用车以外的乘用车。
10、摩托车:是指轻便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
11、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和用具。
13、高档首饰:是指金、银、白金卡纸等贵金属材料制成的各类饰物和工艺品。
13、钻石及钻石饰品:是指在开采、生产加工、商业环节中用于销售的金刚石和钻石镶嵌饰品、钻石加工品。
14、鞭炮、焰火: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用于通过着火源诱发光、热、发声等的物品。
15、成品油:是指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用于燃烧的油品以及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用于加热和生产上述非应税油品的油品。
16、珠宝玉石:是指单位和个人用于馈赠、分配给消费者的金银饰品或者金银镶嵌饰品,包括生金银首饰和以金、银、白金作为原材料的各种首饰和工艺品(不包括金笔)。
17、电池:指原电池及各类锂电池等一次性使用的电池。
18、涂料:指以涂覆在建筑物或工业设备表面形成一层装饰性或保护性膜为主要目的的液态材料或油漆木器涂料为主的粘胶剂。
消费税的特点如下:
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除外);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如下:
1、增加财政收入: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通过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征收税费,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财政资金。这些财政资金可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2、调节消费行为:消费税的征收可以调节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引导消费者更加理性地消费。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提高某些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等商品的购买成本,促使消费者更加关注环保和健康,推动绿色消费的发展。
3、优化产业结构:消费税的征收可以引导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同时,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鼓励企业加大对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4、降低消费需求:过高的消费税会导致商品价格上涨,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消费需求。这可能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在制定消费税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税收水平,避免对经济造成过大的冲击。
消费税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形势和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消费税政策,以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
第十八条
消费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计税期间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
哪些商品具有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14类商品,具体如下:
一、烟。征收范围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下设卷烟、雪茄烟、烟丝3个子目。其中,对卷烟既在生产环节征收,也在批发环节征收,雪茄烟和烟丝只在生产环节征收。
二、酒及酒精。本税目下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5个子目。
三、化妆品。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美容和芳香两类产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也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包括喷花类、旋转类、组合烟花类等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的发令,鞭炮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七、汽车轮胎。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内、外胎。但对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对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八、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税率按排量分档设置。
九、小汽车。包括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按气缸容量(即排气量)的大小分档设置。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
十一、高档手表。为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含)元以上的各类手表。
十二、游艇。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
以上税目,除金银、铂金、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税外,其他均在生产环节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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