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节日福利的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今天周边号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员工节日福利的账务处理如何进行?,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在过法定节假日给员工发现金福利如何账务处理
新的税法规定,无论是补贴还是福利,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现金(当然包括银行转的),都要做为计税工资,达到个税的扣除额度就要交税.由这一点可知,发这个现金福利,就不存在要取得发票作账的问题了,做进工资里就可以了.
还有,现在发生的工资在没有限定扣除额度,按实际发生的都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而福利费必须是不超过本年利润的14%,超出部分不可扣除,还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可以做福利费的,必须是发实物,而不是现金.所以这个做账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
补充楼上: librayou第2点:
餐费发票只有是做到"管理费用--招待费"(即招待客户的),充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能按发生额的60%(就是说剩下的40%费用要交企业所得税),并且这60%不可以超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五.超过了也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但是餐费发票,可以作为员工的聚餐的费用,做进"管理费用--福利费",这个福利费上面说了,只要不超过本年利润的14%都可以扣除(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也不交个人所得税)
以自产产品发放职工福利如何做账务处理
每到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很多企业都会拿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们,那么这种方式需要视同销售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吗?
以自产产品发放职工福利的会计分录
以自产产品形式发放的,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应视同销售货物。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以外购产品发放职工福利的会计分录:
用外购的产品作为企业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公司员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价格和相关增值税计入成本费用。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非货币福利时: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外购商品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非货币性福利的含义
非货币性福利主要指的是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给企业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企业外购产品或自产产品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无偿提供企业资产或医疗保健服务等。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主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非货币性福利”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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