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重于形式的意义是什么?
今天给各位分享实质重于形式的意义是什么?的一些内容,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意义
它是对已有会计核算原则的补充和完善。
1.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对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补充。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我们通常在确认收入和费用时要遵循这一原则。但是由于各个企业处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中,企业的现金流量也许在某些方面更能反映其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以后的发展前景。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和计量原则的基础上,我们仍然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原因所在。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对一贯性原则的补充。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如果某种会计政策更能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能更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时,可以恰当地变更。这正是有意无意地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体现。比如企业原先对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也许用加速折旧法更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就不必拘泥于一贯性原则的形式,而应看其经济实质,采用加速折旧法。
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相辅相承。对资产计提各种跌价准备,一方面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由于资产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减值,在年度终了时,其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发生背离,原账面价值已不能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状况,根据发生时所作的记录也只能作为形式上的参考。因此,对于企业的一些资产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对原有的账面记录作调整,能真实、恰当地反映资产的经济实质。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强调和运用,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制度又向国际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具体运用注意适当
1.不能过分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的一条很重要的原则。我国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与证券市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进一步要求之间形成的巨大反差,是该原则出台的背景。运用得好,有利于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但如果被过分强调,反而又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核实性,甚至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时主观臆断提供借口,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是贯彻这一原则的可靠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交易或事项在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方面不一致,甚至发生背离。这一方面给会计人员带来了困惑,在选用会计政策时无所适从,因为制度所赋予的不是对交易或事项的绝对的规范;另一方面也给会计人员一定的独立精神和专业判断空间,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其外在形式不一致时,会计人员要如实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就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判断能力。因此,会计人员应注重职业判断能力的提升,培养高标准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实质重于形式
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例如: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同自有固定资产;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选择;
(3)附有强制付息义务的优先股或永续债确认为负债;
(4)将附有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出售确认为质押借款;
(5)将企业未持有权益但能够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等。
扩展资料谨慎性(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太高资产或收益也不压低负债或费用
例如:
(1)会计核算上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债务重组中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处理;
(3)或有事项的确认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4)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
(5)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等。
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意义是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