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条件是什么?
大家好,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条件是什么?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条件是什么?的知识,下面我们开始吧!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应具备以下三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是成年人,而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的表示行为相一致的状态。二是指当事人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进行意思表示的状态。
3、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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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效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一独立的概念,并且其实质为合法行为,但在实际中,民事行为不必然合法,因此,我国民法创制了上一位阶的概念:民事行为。
下列为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2、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下列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届满时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
1、私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依意思作出的变动民事关系的行为,而不是利用公权力作出的行为。
2、合法行为
所谓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说明自由是有边界的,任何人的行为不得以损害他人的权利或破坏公共秩序为代价。这也是法律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
3、表示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当事人想要实现一定效果的内心意思对外表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具备意思表示这一要素,不具备意思表示,就不称其为民事法律行为。
4、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
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思自治,它主张人们在民事生活中自己做主,自己负责。只要意思表示中所要实现的效果是合法的,法律就听任其依照内容发生法律效果,设定权利,负担义务,或使权利义务变更、终止。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秩序、善良习俗。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道德底线。把“公序良俗”上升为“硬法”,在法律制度上实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因此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民法总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是成年人,而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的表示行为相一致的状态。二是指当事人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进行意思表示的状态。
3、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公共利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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