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相信很多人对红字发票如何进行纳税申报?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收到对方红字专用发票如何申报
收到对方红字专用发票如何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申请填开《信息表》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并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在购买方,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在购买方,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
(3)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发票没交给购买方,或已经退回,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销售方,由销售方填开《信息表》。
购买方需要在填开信息表的次月申报期就按信息表所列税额进行转出申报,而非等到红字发票收到再转出。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申报系统会自动比对抄报税抄送的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额,如果和当期填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第20栏不一致,就会无法申报。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收到对方红字专用发票如何申报?关于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到这了,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对这些知识了解清楚哦。学习会计重在坚持,会计工作重在细心。如你有更多会计方面的疑问,可以点击小窗口,会有我们专业的老师为你解答。
本月只有红字发票该怎么报税
本月只有红字发票该怎么报税
一般纳税人当月只开了红字发票,申报增值税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的"未开具发票"栏,填列和红字发票同样的金额和税额,使当期的增值税税额为零进行申报,等以后开票时,在冲掉这笔无票收入就行了.
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及时红冲,应如何申报?
我公司是一家度假酒店,提供住宿餐饮服务,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但我公司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及时红冲,应如何申报?
若你公司在2月份未能及时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你公司在办理2020年2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征税项目"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填报冲减1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负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填报免税销售额等项目.在后期补开增值税红字发票和普通发票后,进行对应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红字发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普通发票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不应重复计入.需要提醒的是,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本月只有红字发票该怎么报税?与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及时红冲,应如何申报?就是本章小编总结的与字发票相关的纳税申报的两个内容,其实也就是说,企业的纳税申报,并不是只有收入了才报,只要开出发票就应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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