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
今天周边号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如何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实务中如何计算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实务中如何计算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公式: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应收账款×365天/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平均日销售额.
1、公式中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是指应收账款周转一次所需要的时间;
2、公式中的"平均应收账款"是指"应收账款"的平均余额,如果你是计算1个月的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话,可以将月初至月末的每天的应收账款余额相加,然后除以当月的天数,就是当月的"平均应收账款",当然,实际运用过程中,往往用公式:(应收账款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2来简化计算.如:你3月期初的应收账款为20万元、3月末的应收账款为40万元,则:平均应收账款=(20+40)/2=30万元.
3、公式中的"天数"指的是你要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期间所包含的天数,如果你要计算1个季度的,则用90天,如果你要计算一个月的,则用30天.
4、公式中的"净销货收入"指的是扣除销售折扣后的销货收入.如:你3月份的总销货收入是62万,其中折扣2万元,则销货净收入为60万.
应收账款确认坏账的条件有哪些?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收账款周转率怎么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
需要注意,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周转率(天数)平均应收账款余额×360÷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了意味着在一定时间内公司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是用时间表示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又被称为应收账款回收期或者是平均收现期。它表示公司从获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项、变成现金所需要的时间。
应收账款周转率高好还是低好?
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意味着收回的速度越快,相反,说明营运资金过多呆滞在应收账款上,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以及偿还债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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