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事项确认的标准是什么?
今天是为大家分享一下或有事项确认的标准是什么?的一些困惑,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或有事项确认的条件是
Ⅰ如何解释的会计准则对或有事项的确认
或有事项的确认通常是指与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的确认。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资产只有在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情况下,才能转变为真正的资产,从而应当予以确认。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Ⅱ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哪些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会计处理上,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Ⅲ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同时满足什么条件时应当确认为应计负债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企业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
1.“基本确定”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
2.“很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3.“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4.“极小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Ⅳ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的前提条件是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
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相关义务已确认为负债版;
二是在将与或权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的同时,企业也拥有反诉或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对于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而不能在确认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为负债时,作为扣除项目,减少负债的确认金额。将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Ⅳ或有事项中关于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确认问题。
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相关义务已确认为负债;
二是在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的同时,企业也拥有反诉或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对于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而不能在确认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为负债时,作为扣除项目,减少负债的确认金额。将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Ⅵ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应同时符合的条件是什么呢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企业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
1.“基本确定”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
2.“很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3.“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4.“极小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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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的前提条件是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
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相关义务已确认为负债;
二是在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的同时,企业也拥有反诉或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对于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而不能在确认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为负债时,作为扣除项目,减少负债的确认金额。将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请采纳。
Ⅷ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哪些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业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业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Ⅸ或有事项的规定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
或有事项的确认所涉及的问题是,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应在符合什么条件时确认为负债。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比如,甲公司的一名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为此,甲公司将要承担赔偿义务。违规事项发生后,甲公司随即承担的是一项现时义务。再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调解无效。甲公司遂于2000年12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至200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但法庭调查表明,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有关经济法规。这种情况表明,对乙公司而言,一项现时义务已经产生。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比如,2000年5月1日,丙企业与丁企业签订协议,承诺为丁企业的两年期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丙企业由于担保事项而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这项义务的履行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需依据丁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来定。假定2000年末,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此时,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一般可以认定了企业不会违约,从而丙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假定2000年末,丁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且没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好转。此种情况出现,表明丁企业很可能违约,从而丙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将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要对或有事项确认一项负债,相关现时义务的金额应能够可靠估计。比如,甲企业(被告)涉及一桩诉讼案。根据以往的审判案例推断,甲企业很可能要败诉,相关的赔偿金额也可以估算出一个范围。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甲企业因未决诉讼承担的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从而应对未决诉讼确认一项负债。但是,如果没有以往的案例可与甲企业涉及的诉讼案作比照,而相关的法律条文又没有明确解释,那么即使甲企业可能败诉,在判决以前通常也不能推断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对此,甲企业不应对未决诉讼确认一项负债。
二、或有事项的计量
或有事项的计量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二是预期可获得的补偿的处理。
(1)最佳估计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①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例1,假设甲公司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在50万元—70万元,则按其中间值确定预计负债60万元。
②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涉及单个项目”指或有事项涉及的项目只有一个,如一项未决诉讼、一项未决仲裁或一项债务担保等。上述例1即为单个项目。
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确定。“涉及多个项目”指或有事项涉及的项目不只一个。如在产品质量保证中,提出产品保修要求的可能有许多客户,相应地,企业对这些客户负有保修义务,应根据发生质量问题的概率及相关的保修费用计算确定应予确认的负债金额(即计算加权平均数)。
(2)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在确定补偿金额时应注意:
①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予以确认,即发生的概率在95%以上时才能做账,将补偿金额计入账内。
②补偿金额应单独确认为资产,即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不能直接冲减“预计负债”。
常见的预期可获得补偿的情况有: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时,企业通常可从保险公司获得合理的补偿;在某些索赔诉讼中,企业可通过反诉的方式对索赔人或第三方另行提出赔偿要求;在债务担保业务中,企业在履行担保义务的同时,通常可向被担保企业提出追偿要求。
(3)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例如,前期对未决诉讼已确认预计负债500万元,现有确凿证据表明,赔偿的金额很可能是600万元,则应将预计负债调整为600万元,同时确认损失100万元。
三、待执行合同、企业重组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1)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2)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3)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符合条件的或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法律主观:
确认预计负债要符合哪些条件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这与作为潜在义务的或有负债不同;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上述三个确认条件的负债,其金额应当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当或有负债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当或有负债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应单独反映。与一般负债不同的是,预计负债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尚未达到基本确定的程度,金额往往需要估计。企业应当合理地预计或有事项可能产生的负债。对于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事项,举例:如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应当按照规定的项目以及确认标准,合理地估计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在会计上单设"预计负债"账户核算。该账户属负债类,企业按规定确认的预计负债,记入贷方;实际偿付的负债,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已预计、尚未支付的债务。以上是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如若以上内容并未完全解决您心中的疑惑,请咨询网专业法律顾问,网可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根据《民法典》第691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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