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产品的会计处理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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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赠送存货的会计处理
存货可以理解为企业日常活动中所持有的用以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比如各类材料、在产品等。那么无偿赠送存货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无偿赠送存货如何做账?
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存货会计分录
1、出售库存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减少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如何判断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
企业确认存货时,需要判断与该项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实务操作当中,可以通过判断与该项存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有没有转移至企业来确定。
一般与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取得存货的所有权”。比如,委托代销商品,其所有权并没有向受托方转移,所以委托代销的商品仍然被确认为委托企业存货的一部分。
总结:判断与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时,应根据相应存货所有权的归属权来具体分析确定。
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吗?
如何确认存货?
存货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之一,确认存货的前提是必须能对其成本进行可靠地计量.。
对存货成本进行可靠地计量,以取得确凿、可靠的证据作为依据,并且具备可验证性。存货成本如果不能可靠地计量,则不能确认为购买企业的存货。
赠送客户产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会计人员对赠送客户的产品进行账务处理时,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赠送自产产品的账务处理;二是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的账务处理。
赠送客户产品如何做账?
一、赠送自产产品,按现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自产产品,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账务处理如下: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产品无偿赠送给他人的,应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涉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礼品的所有权属发生转移时,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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