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周边号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扩展资料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广州期间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广州发生后,广州税务部门积极落实支持防控的税费减免政策,那么,广州期间的税收减免政策有哪些呢?
广州期间的税收减免政策
1、自2022.1.1-2022.12.31,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标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是指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等。
4、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暂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
财税[]13号及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再减半征收,实际税率为5%)
6、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年终奖单独申报: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申报: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7、免于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免于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8、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9、外籍个人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0、中央负责人任期激励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1)申报方式:单独申报;(2)适用时间:2023年12月31日之前。应纳税额=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换收入和任期奖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1、支持肺炎有关个税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优惠对象分别有:
(1)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
(2)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内容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2、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优惠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3、部分国家商品储备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对商品储存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2)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方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3)对其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4、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优惠
优惠内容:
(1)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适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5、延长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税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6、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税收优惠
优惠内容: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意事项:同时经营其它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7、延长高校学生公寓税收优惠
优惠内容:(1)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2)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注:高校学生公寓,是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8、延长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优惠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9、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