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关于工伤保险会计分录如何处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周边号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
工伤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
工伤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
只要是社保范围内的都要计提,若为商业保险(特殊行业除外)则不用计提,直接计入费用中,因为商业保险是不能税前抵扣的.
分录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
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
贷:银行存款
因工伤保险只是公司承担即可,故个人不用承担,所以没有必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企业员工工商补助金的领取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
工伤保险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做
工伤保险会计分录如何编制?企业一般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费用支出,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对于工伤保险,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工伤保险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通常情况下,“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个人或者所属单位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其他应付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表示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表示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库存现金是什么意思?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库存现金”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贷方反映库现金的支出,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现金的余额,并且一般不表示在贷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库存现金”账户的明细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的。现金日记账是反映和监督现金收支结存的序时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并为每一账页按顺序编号,防止账页丢失或随意抽换,也便于查阅。最重要的是要做到账实相符,因此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及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
工伤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只要是社保范围内的都要计提,若为商业保险(特殊行业除外)则不用计提,直接计入费用中,因为商业保险是不能税前抵扣的.
分录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
缴纳: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工伤保险
贷:银行存款
因工伤保险只是公司承担即可,故个人不用承担,所以没有必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企业员工工商补助金的领取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关于工伤保险会计分录如何处理?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