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影响税务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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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退货时的税务处理
发生退货时的税务处理
发生退货时的处理,主要是增值税的处理。
当月退货,且未开票,这个简单,退回货入库就是了,因未开票,税务上不必处理。
当月开票,当月退货,票未认证,这个也容易,把票收回作废,税务上也不必处理。
当月开票,次月退货,且票认证,这个要对方去其税务局开一张退货证明,这样销售方开出的票不能作废,只能开负数发票。
具体规定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贴上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资讯进行作废处理。
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售退货的税务处理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解析:如你上面所述的问题,我只给你正确认的处理,你对照一下吧:小李购入之初你们的会计处理是:借:应收账款-小李 1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涉税处理这里略了。成本的结转我也略了发生退货时,应冲减收入与应收账款,同时结转退回商品的成本。借:应收账款-小李(红字) 10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10涉税处理这里略,红字的成本结转也略了。实际收到款项时:借:现金 90贷:应收账款-小李 90这就是全部的处理,我总感得你的处理好像是有点不大对头,你对照一下吧,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存货的税务处理(一)存货计价方法选择的纳税筹划
存货的高低,影响销货毛利的大小,同时影响所得额大小,故一般纳税筹划者无不以存货作为调节所得的工具。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并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计价的一种方法。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在材料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时,以本期各批收货数量和期初数量为权数计算材料等存货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即以本期收货数量和期初数量之和,去除本期收货成本和期初成本总和,来确定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计算出本期发出存货及期末存货的成本。计算公式是:
材料等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期初结存金额+∑本期各批收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期各批收货的数量)/(期初结存数量+∑本期各批收货数量)
发出存货的成本=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
期末存货的成本=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期末结存存货的数量
3.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是指在每次收货以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计算方法。计算公式是:
材料等存货的移动平均单位成本=本次收入之前结存存货的总成本×本次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本次收入之前存货数量+本次收入存货的数量)
发出存货的成本=移动平均单位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
期末存货的成本=移动平均单位成本×期末结存存货的数量
税务处理向国外销售电脑1000台,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在国内销售电脑800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77万元。
出口退税的。
向国外销售电脑1000台,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17%万=2040000元。
在国内销售电脑800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77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277万*17%=470900元
增值税计算方法
出口退税税额
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
你的资料不全,建议参考以上例项
会议发生的餐费如何税务处理会议发生餐费,有记录,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和参加人数,支付本次会议费总额,没有增值发票部分不能抵扣,但是可以税前抵扣。
工程发票的税务处理企业改建支出尚未取得发票的不允许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是特殊性税务处理还是一般性税务处理管理思想观念现代化。即要有服务观念、经济效益观念、时间与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知识观念、人才观念、资讯观念。管理方法现代化。即推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包括现代经营决策方法、现代理财方法、现代物资管理方法、现代企业生产管理方法等。
管理人员现代化。即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实现人才知识结构现代化,使企业所有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
管理手段现代化。即资讯传递手段现代化。
进口国外赠品时的税务处理超过500美金就要照常交税次数多了肯定算你走私的
折让的税务处理按两笔做:1全额计税,2折让仍处理(冲减收入、税金)
纳税人购进货物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的三种情形的税务处理1、销货: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2、退回:如果在当退回,做红字冲出,内容同上;如果是隔月退回要开红色发票再按前面的方法处理3、折让:如果折让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则可以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做上述分录。如果不是在一张发票上体现折扣,则不能扣除折扣。
税务的退货是什么意思
税务的退货是指因各种原因,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后,需要退回部分或全部已缴税款的情况。
详细解释如下:
一、税务退货的基本概念
税务退货,简单来说,就是已经缴纳税款的企业或个人由于某些原因需要退回已缴的税款。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多种场景下,比如因为税收政策调整、计算错误、重复缴纳等情况。
二、税务退货的具体原因
1.政策调整:当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已缴税款可能需要根据新政策进行调整,这时就可能涉及到退税。
2.计算错误:在申报纳税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计算错误,使得实际应纳税款与已缴税款不一致,也会产生退税需求。
3.重复缴纳:由于系统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税款重复缴纳,需要进行退税处理。
三、税务退货的流程
1.申请:纳税人需要向税务部门提出退税申请,说明退税原因。
2.审核:税务部门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核,核实退税原因和金额。
3.退款: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会将应退税款返还给纳税人。
四、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确保退税申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税务退货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纳税人需提前了解清楚。
3.税务退货是税收工作的一部分,旨在确保税收工作的公平和透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的退货是税收工作中的一种正常现象,旨在确保税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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