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如何进行结转?
相信很多人对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如何进行结转?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年末应交增值税下各明细科目如何结转
1、月末,无需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的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原明细科目(包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在内)余额在年中各月月末予以保留。
2、月末,增值税经计算为应交的,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所谓“结转”,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具体业务,通常它是把一个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转移到该科目或另一个会计科目的做法,这个做法叫结转。结转的目的大体有四个:
其一是为了结出本会计科目的余额;
其二是为了计算本报告期的成本;
三是为了计算当期的损益和利润的实现情况;其四是为了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一定要把本会计年度末的余额转到下个会计年度。
扩展资料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该账户平时不结转,年终一次性地转至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账户,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则作相反分录。
年终利润分配各明细账只有未分配利润有余额,需将其他明细账转平,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至此,所有结转分录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工作中,账册登满一页时,发生额合计和余额转入下页,以及年终将旧账余额转入新账,亦称结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转
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怎么结转
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平时发生采购或销售业务,产生的增值税相关金额,应计入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各专栏,比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
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的要求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二级明细科目。
2、同时,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核算企业增值税业务。
扩展资料:一般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企业从国内采购物资或接受应税劳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
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交纳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等。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如何进行结转?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