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税前扣除器具的条件是什么?
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次性税前扣除器具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条件是什么
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条件是什么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2)对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季报如何填写?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在进行2018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可通过填报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行"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进行调整扣除.企业在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可通过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固定资产"中的对应类型进行纳税调整,同时需要填报第10行"(三)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对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情况进行统计.
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条件是什么?根据小编老师所知,关于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和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条件在上文中都有详细的介绍,也相信你们读完上文之后对此内容都是有所一定的认知.在这里还有不少关于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账务处理资料,感兴趣的学员们欢迎你们来这里学习.
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的规定
法律分析: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也可以。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新固定资产和旧固定资产在内。也就是在优惠期内,购买的不论是新固定资产,还是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万以下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取得方式不同,购买时点的确定也有所差别。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购置设备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原则上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七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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