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业如何处理附加税预缴会计分录?
相信很多人对建安企业如何处理附加税预缴会计分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就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1、附加税预缴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预交增值税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具体是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包括两种:
1、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一般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比如如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
2、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一般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比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
建筑企业,预缴的附加税怎么记账以及当月怎么计提
预缴附加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
扩展资料:
税金及附加科目用法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等有关规定,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将计入"税金及附加"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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